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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 :  2019-05-17   作者 :      来源 :     浏览量 :    

贵州师范学院简介

贵州师范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6 年增列为贵州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 年获批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学校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069亩,现有 17 个二级学院,44 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 13000余人,另有一所附属中学——贵州省实验中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 人,教授105人,副教授394人,博士学位 173 人;贵州省省管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术带头人、省甲秀文化人才11人。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48 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 项,贵州省一流大学建设项目 11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 1 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 项,省级重点学科 12 个。现有国家级众创空间 1 个,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2011 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校人文社科基地、省级人才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22 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中心 2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

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了 97 项国家级项目,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9 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8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86 项;横向项目 124 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30 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 4000 余篇,其中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 1200 余篇,其中 SCI论文 170 余篇,CSSCI 论文 200 余篇,EI 论文 20 余篇,CSCD 论文 250 余篇;出版专著与教材 130 余部;获国家专利授权 200 余项,软件著作权登记 70 余件。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泰国等国和台湾地区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加入了“国际教育联盟”;与华中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武汉音乐学院等高校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与浪潮集团、贵州省各市(州)教育局、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等企业、教育机构与地方政府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教育。

学校以“办好人民满意大学”为宗旨,秉承“为人师表”的校训,坚持“人一之,我十之;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贵州师院精神,艰苦奋斗,积极进取,主动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期间获批贵州省第一所“绿色大学”、贵州省首批“高校文明校园”、“特色文化学校”等荣誉称号。获批贵州省唯一的国家“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地”、“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等平台。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推动跨越发展,学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来我校工作!

 

 

具体需求人才详见人才引进办法

 

贵州师范学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狗万365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把我校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狗万365 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设岗、注重实绩、严格程序、合同管理”的原则,引进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

第二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第三条  引进高层次人才必须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  高层次人才分类和待遇

第四条  第一层次人才

一、入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二、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合同约定。

第五条  第二层次人才

一、入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

2.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国家科技项目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

二、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合同约定。

第六条  第三层次人才

一、入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主要负责人(首席科学家);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主持人。

二、人才待遇

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合同约定。

第七条  第四层次人才

一、入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按照专业分为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和一般学科专业的博士,其中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拟引进60人,一般学科专业的博士拟引进20人。

1.紧缺学科专业博士

序号

一级学科

专业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含各二级学科)

2

化学

化学(含各二级学科)

3

物理学

物理学(仅限凝聚态物理)

4

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5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6

大气科学

气象学

7

农业资源利用

土壤学

8

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9

城乡规划学

区域发展与规划

10

公共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11

林学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培育

12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含自主设置的学科招生方向:如教育管理学、农村教育、基础教育学、教育文化与社会、科学教育学等)、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物理)、教育史、职业技术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成人教育学

13

心理学

基础心理学(含自主设置的学科招生方向:如心理测量学、社会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14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方向:物联网、传感网、图像视频处理、智能感知、机器学习、模式识别)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17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

18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方向: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9

光学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20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一般学科专业博士

紧缺学科以外为我校所需的其他专业博士。

二、人才待遇

1.安家费

1)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

A类: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归国博士(《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200名以毕业当年排名为准),享受安家费税后60万元。

B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享受安家费税后50 万元。

2)一般学科专业的博士:

A类: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历学位、海外归国博士(《泰晤士高等教育》大学排名前200名以毕业当年排名为准),享受安家费税后50万元。

B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享受安家费税后40万元。

安家费入职后一次性发放50%,剩余部分(50%)按照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后进行发放,具体参照《贵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发放考核计分标准(试行)》执行。

2.购房补贴:入职后一次性发放税后20万元。

3.过渡性住房

1)进校后学校提供免费公租房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可租赁公租房一套。

2)夫妻双方均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学校,只能共同使用一套公租房,但可享受免费公租房二年。

4.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以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形式首次拨30%,剩余部分70%按照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后进行发放,具体参照《贵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发放考核计分标准(试行)》执行。

第八条  省发津补贴: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9万元和贵州省发放的博士津贴800元/月。该项为贵州省政策性待遇,政策发生变化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第九条  职称聘用: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内聘为副高级职称,享受副高职称待遇,时间为3年。

第十条  配偶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以解决正式编制内工作,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配偶可随调,其他可以推荐到我校从事编制外岗位工作。

1贵州师范学院层次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单位:万元)

层次

类别

安家费(税后)

购房  补贴   (税后)

住房

科研启动经费

省发津补贴

合计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科类

补贴

津贴800  元/月

自然科学类 (税后)

人文社科类  (税后)

第一层次

 

 

面议

面议

免费公租房一年

面议

面议

9

7.68

面议

面议

第二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9

7.68

面议

面议

第三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面议

9

7.68

面议

面议

第四层次

紧缺专业

A类

60

20

40

20

9

7.68

136.68

116.68

B类

50

20

40

20

9

7.68

126.68

106.68

一般专业

A类

50

20

40

20

9

7.68

126.68

106.68

B类

40

20

40

20

9

7.68

116.68

96.68

注:按照服务满8年进行统计。

第三章  引进程序和服务年限

第十一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

学校通过媒体和人才交流会等形式多渠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宣传招聘政策。

2.人才初审

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用人需求,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等方面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3.面试考察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学风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最终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及拟引进的人才层次和等级。

4.合同约定

对拟引进的人员,由人事处复审相关材料并按照相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约定合同条款。

5.政治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组织部对拟引进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6.学校审定

对拟引进的人员报请学校审批同意引进。

7.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后,由人事处负责按程序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程序办理引进人员的聘用手续或调动手续。

第十二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基本服务期为八年。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服务期未满八年但要求解除聘用关系的高层次人才,须按照与学校所签订聘用协议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服务补偿费:按未服务年限每年3万元支付给学校,其中未服务年限有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其他费用:若服务期未超过五年的,已享受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进行全额赔偿。若服务期超过五年的,赔偿计算方法为:已享受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的八分之一再乘上未服务年限,未服务年限有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科研启动经费退还标准:退还科研启动经费余额,已物化的部分,必须将物化设备或资料交还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4.省发津补贴:按照贵州省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5.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方式调动或入职的配偶原则上必须同时调离或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按照引进当年公告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人事处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宣讲会相关事宜:

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10:00

地点: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区研究生院Y104教室

 


蛟桥园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邮编:330013  麦庐园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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