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孙笑侠教授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学术盛宴,讲座由法学院院长杨德敏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及研究生参加了此场学术讲座。
讲座一开始,孙教授便说:“过去的法律人都是认真对待法律的,刚上楼的时候,我看到了梅汝傲的雕像,想跟大家聊聊这个崇敬法律的爱国者。”通过讲解东京审判的事件,孙教授为大家展现了一位在国际军事法庭上叱咤风云的中国法官――梅汝H先生。梅汝H先生真正体现了中国法官的精神,而这种对于法律的敬畏之情正是法律方法的基础。孙教授告诉大家,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要尊敬法律,崇尚法律。
随后,孙教授从法律思维与法律方式两个角度出发,展开今天的讲座。谈及法律思维时,他讲到法律人要有规则思维、权利思维、程序思维和证据盖然性思维,把握好逻辑与情感的关系,坚持好思维判断“一刀切”的特点。孙教授在每个小点的讲解中,穿插了生动的案例讲解,加深了大家对于法律思维的理解。在讲权利思维时,教授通过“老爷子牵狗散步被车撞”的案例强调了“请求权基础”的重要性。在分析逻辑与情感的关系时,他说到“法律是成年人的学问”,要求同学们兼顾逻辑推理与自我情感。在向大家介绍思维判断的特点时,孙教授讲了《圣经》中两个妇女争夺孩子的故事,强调思维判断绝不可模棱两可,批评了当下法律人该做判断而不判断的恶习。
接下来,孙教授讲解了要如何将法律思维转化为法律方法。他将法律方法比作医生的手术刀,有大有小,要根据情况在不同的口袋里寻找手术刀。我们在寻找法律方法时,会面临三种情况:法律有规定但与事实不对称、法律没有规定以及法律规定上仅有模糊性的概念。而这三种情况分别对应着三种解决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漏洞填补的方法以及论证的方法。指出:“该使用柳叶刀的时候不用斧头。”在讲解中,孙教授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启示大家如何合适并正确使用“手术刀”。孙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场的同学与老师们深受启发,大家在培养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方法上受益匪浅。(文/法学院 付欣 图/法学院 谢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