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7点,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江西财经大学复校40周年(建校95周年)之际,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访问学者、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新峰教授莅临我校法学院,在Q403教室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民法典包容知识产权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徐聪颖副教授主持,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张新锋教授提出了当代知识产权法存在的问题,并且对知识产权为什么应当进入民法典提出了以下三个观点:“1、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立法技术依赖民法典;2、知识产权法规范的价值判断源于民法典;3、知识产权编是民法典的现代性的必要条件。”通过案例的讲解让大家能够更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不是商业利益。同时,张教授阐述了国内外知识产权法的对比和我国专利申请比例的增加,并结合自己的观点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其次,张教授从民法典的编撰目的、经验功能、法典化中规范体系和我国政治对于人的主体性的认识基础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提到了民法典教义学的主体性,即: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构成存在的目的为核心。张教授提出,目前民法典的编撰为知识产权法体系提供了一个契机,在明确立法必要性的前提下,知识产权编入典具有极大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在问答环节中,张老师详细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同时,张教授鼓励学生研究问题时应尽可能地把具体案例的研究上升到具体理论的研究。最后,他以精彩的阐述和风趣的答问,赢得了广大师生们热烈的掌声,讲座圆满落下帷幕。(文/法学院 刘艳 图/法学院 谢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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