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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04-30   作者 :  熊景群    来源 :     浏览量 :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94号)文件,江西省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现在开始申报,本次评选采取“学校评审,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入选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对象是2018级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

二、评选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本次申报项目限额为70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平均为4000元。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申报,统一评审(鼓励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积极申报)。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430日—510日,研究生作为申报人向专业所属院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文档);前期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515日前,各院所进行初评,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并排序。由院所统一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江西财经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表》(含电子版文档)上报研究生院。

35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对各院所上报的推荐立项申请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受资助项目及学生名单。

4521日—527日,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正式下文并报省学位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财经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限额

2、江西财经大学2019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

3、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429

附件1:创新项目各院所初评额度.docx附件2: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表.docx附件3: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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