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法学院于法体楼Q403教室开展了题为“慈善信托与财团(捐助)法人”的讲座,特别邀请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的教授蒋岩波和殷洁老师以及法学院众多学生共同聆听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主要是讲述慈善信托与捐助法人的主体及功能。首先倪受彬教授阐述了信托与代理的区别,信托与慈善以及慈善信托的定义。其次倪受彬教授从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视角下分析了慈善信托法治化和组织化的必要性,提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需要现代化,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法治化,多元主体利益的协调需要法治化与组织化。接下来倪受彬教授从不同方面介绍了不同类型的法人,提到慈善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属于社会救助体系,与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应,同样解决公共治理中的公地悲剧问题。他还以“郭美美事件”为例说明了在做慈善过程中财产的合法性和财产转让问题的重要性,以美国慈善法为例说明了监管的必要性,教授说到一个非法的慈善行为,对脆弱的慈善环境是非常致命的。
在讲座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就当前慈善法的完备以及中间法人相关法律如何建立等问题与倪受彬教授进行了讨教。最后倪受彬教授对同学们表达了良好的祝愿,对研究生研究方面给予了相应的建议。讲座在一片和谐完满的氛围中结束。
(文/法学院 李怡馨 图/法学院 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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