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21〕4号)文件,江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现在开始申报,本次评选采取“学校评审,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入选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对象是2020级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二)申请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四)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五)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6月10日—6月18日,研究生作为申报人向专业所属院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文档);前期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6月22日前,各院所进行初评,提出建议资助项目并排序。由院所统一将初审通过者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表》(含电子版文档)上报研究生院。
3、6月25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对各院所上报的推荐立项申请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受资助项目及学生名单。
4、6月26日—6月30日,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正式下文并报省学位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限额
2、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
3、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创新项目各院所初评额度.docx附件2:创新项目院所初评汇总排序表.docx附件3: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