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教字〔2016〕19号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年级博士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本学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笔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6月29-30日。
2.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已利用“财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进行编排。请各有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于2016年6月22日前做好如下工作:
①落实监考任务并将监考人姓名录入“财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
②打印本培养单位“研究生个人考试通知单”并发放。
二、关于监考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派出的监考人员应是本单位的在编在岗职工,不得外聘其他人员代替监考。监考人员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若确需更换监考人员,必须事先由学院同意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2.请全体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监考人员监考工作流程:
①开考前十分钟,第一监考人至考场办公室(蛟桥园考场办公室:研究生教学大楼206室,麦庐园考场办公室:麦庐园第二教学大楼一楼研究生院办公点)领取试卷等考试材料;第二监考人至指定考场组织考生入场;
②发卷前,第一监考人向考生宣布《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第二监考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并收集考生所带的书籍、笔记、书刊、手机等集中存放;
③检查考生证件及是否对号入座。无证件应试者,应取消考试资格;
④清点考生人数,组织考生签到;
⑤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一律停止考生入场,在考试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出场;
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作弊或提供条件给别人作弊者,监考人应收缴其试卷(注意:请同时收缴其作弊材料等相关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宣布考卷作废,同时在其答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把作弊学生的姓名、学号、班级以及作弊的简要情况如实填入《考场情况登记表》;
⑦考试结束,收集考生试卷、答卷等,并按考生学号整理考生答卷;清点考生答卷数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
⑧第一监考人将考生试卷、答卷及相关考试材料等交回考试办公室。
三、关于考生考纪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加强对所属研究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全体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应试。
2.对考试舞弊考生,研究生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应试时,应积极配合监考人开展工作。
①考生应试时,应将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和“研究生个人考试通知单”置于考桌上方备查;无证件应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②考生按“研究生个人考试通知单”指定坐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抢占坐位;
③凡属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开考前将所带的书籍、笔记、书刊、手机等交出集中存放;
④因故迟到15分钟以内者,必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一律停止入场。考生在考试30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学生交卷后,不得要求修改答案,不准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谈论;
4.研究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详见《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江财研教字〔2009〕17号)(可点击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四、关于巡考
研究生院将严抓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纪律。为确保本次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研究生院领导和督导组成员将全程巡考。
五、关于课程成绩及答卷管理
1.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子系统”,录入方式如下:登入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ManBetX水晶宫安卓 系统(新)”,然后按提示操作。
2.课程成绩录入“财大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系统)”后,打印该课程成绩单一式二份,经任课教师本人签名,交课程所在培养单位[课程考试答卷一并交培养单位]。
3.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在收集整理本培养单位的课程成绩单和课程考试答卷之后,请向研究生院培养科上交如下材料:
①各门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式一份(各培养单位应自存一份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必修课考试答卷(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考试答卷由课程所在培养单位统一保存);
③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答卷(博士研究生的非学位课考试答卷由课程所在培养单位统一保存)。
4、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及相关答卷请于学期结束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152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
特此通知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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