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江财研教字【2012】10号,督导组应对学位授予全过程进行监督。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用短信方式将本学期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告知督导员,以便安排工作。
督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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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联系学院 |
刘小瑜 |
18607001999 |
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江西经济发展研究院、产业经济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
詹国华 |
13907008671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统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软件与通信工程学院、人文学院 |
易有禄 |
13970094134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 |